近日,廣州7部門印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方案(5.0版)》,12月15日起實施。此次發布的5.0版《方案》有三大亮點:
一、優化流程,支持項目分期驗收
首先是支持項目分期申報,進一步優化流程。4.0版《方案》的規定是:可允許部分建設體量大、建設周期長的項目按照“功能獨立、確保安全”的原則申請組織分期驗收。
5.0版《方案》去掉了“部分建設體量大、建設周期長”的限定性表述,調整為:對建設項目涉及多個單位工程的,在符合項目整體的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建設單位可按照“功能獨立、確保安全”的原則申請組織辦理分期竣工聯合驗收。同時,5.0版《方案》明確了辦理分期驗收需滿足的具體條件。
二、強化承諾制,加快項目投產
第二個亮點是強化承諾制,加快項目投產使用。5.0版《方案》明確了可運用承諾制申辦的條件,建設單位在申辦竣工聯合驗收時,如無不履行審批承諾的,可選用承諾制辦理部分專項驗收(備案),如城建檔案驗收、通信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備專項等,此舉將提高驗收效率,減少企業等待時間,加快項目投產使用。
5.0版《方案》還強化了事后監管,要求建設單位應在承諾期限內履行相關承諾事項;承諾事項超期未經相關專項驗收(備案)部門閉合確認的,系統于超期后第6日將相關信息自動推送至“信用廣州”公示,并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一口受理,限時開展聯合驗收
第三個亮點是一口受理,整合竣備。市住建局介紹,根據5.0版《方案》,竣工聯合驗收由一家單位牽頭受理建設單位的申請,限時開展聯合驗收,避免建設單位反復與多個政府部門溝通協調。竣工聯合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同步辦理,建設單位憑《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可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手續。
5.0版《方案》明確,市區政務中心自收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并要求申請人于5個工作日內補齊。竣工聯合驗收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驗,對發現問題可快速整改的,主管部門應指導建設單位于現場驗收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確認。完成專項審核后,牽頭部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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