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廣州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實施工作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支持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南沙區(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率先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旨在響應“中國設計”走出去和“一帶一路”倡議要求,促進與國際標準政策接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共贏,提升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水平。
《方案》目標在于充分發揮國有或財政投資項目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推進試點,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流程和組織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與建筑師負責制相匹配的招投標、項目審批、信用評價、職業保險、收費標準、仲裁制度、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制度,協同咨詢、設計、施工和運維,發揮建筑師專業優勢和技術主導作用,傳承和發展優秀建筑文化,鼓勵設計創新,持續打造具有示范效應的城市建筑精品,加快廣州市工程建設模式與國際接軌的步伐。
《方案》提及的試點項目包括:黃埔區、南沙區內列為試點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市、區政府投資房屋建筑試點項目;除黃埔區、南沙區以外其他各區遴選的房屋建筑試點項目。此外,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項目中以設計單位主導或擔任技術統籌和管理的房屋建筑項目、由設計單位代建或實施全過程項目管理的房屋建筑項目以及港澳企業在廣州市獨資或控股開展的建設項目優先納入試點。同時,方案鼓勵社會投資的其他房屋建筑項目積極開展試點。
《方案》明確,2022年,黃埔區、南沙區各遴選3個(含)以上、市重點項目管理中心遴選1個(含)以上項目啟動試點。2023年至2025年,黃埔區、南沙區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用地的建筑工程,安排實施建筑師負責制試點項目的建筑面積占本區年度新出讓用地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區不低于10%。市、區安排實施建筑師負責制的政府投資試點項目比例應不低于本年度新開工項目數的10%。
此外,試點項目將推行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招標模式,并明確服務內容,合理確定服務收費,同時探索推行建筑師職業保險擔保機制,加強信用評估。
熱線
關注
置頂